1.委托方与钧陶瓷研究院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及到账,按照《郑州轻工业大学横向经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可计入部门当年到账考核任务,在个人考核和职称评审中与校内项目同等对待。
2.委托方与钧陶瓷研究院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到账,钧陶瓷研究院不提取管理费,并按当年实际到账额的7%给予奖励。
3.入账到钧陶瓷研究院的横向经费可随时报账支出。
4.签订到钧陶瓷研究院技术合同要求委托方注册地在河南省内,钧陶瓷研究院仅接受与委托方签订“技术开发”类合同,不接受“技术服务”、“技术咨询”类合同,合同执行期不超过两年,须在合同执行期内给委托方开具发票。
5. 钧陶瓷研究院财务信息及开票二维码
名称: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
税号:524100007474471182
地址:郑州市东风路5号郑州轻工业学院
电话:0371-63627397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郑州东风路支行
银行账户:1702221709200011534
6.合同签订
项目负责人编制《技术开发合同》和《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横向科技合同审批表》,并将电子版合同和审批表发送至钧陶瓷研究院邮箱(jtchina102@163.com),钧陶瓷研究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,合同签订地点:科学校区工程楼众创空间102西,办理人员:庞炳阳,联系电话:63689680/13598878290。
7.给委托方开具发票
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横向项目开发票申请表》并发送到钧陶瓷研究院邮箱(jtchina102@163.com),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表,钧陶瓷研究院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及时开具发票,并将电子版发票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。
8.报账支出
项目报账支出时,仅需填写《钧陶瓷研究院报账单》,参照我校财务制度要求签字报账,将报账单送至科学校区工程楼众创空间102西,钧陶瓷研究院财务人员会及时处理票据。
9.钧陶瓷研究院官网:http://JTChina.zzuli.edu.cn/
钧陶瓷研究院横向项目财务查询系统:http://10.85.19.180:8080/。
1、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横向科技合同审批表.xlsx
10、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差旅费报销审批表.xlsx
11、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咨询费发放表.docx
河南省轻大钧陶瓷产业技术研究院
2024年4月1日